只要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留职察看,公务员2014年10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永远有效,直至个人退休。被开除后,个人缴费年限就被依法取消了。
一、什么是公务员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2014年10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每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只要在个人人事档案上有详实的工作年限记载,都可以视为缴纳了养老保险,我们称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被称为“中人”。
二、视同缴费年限被取消的三种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被取消的三种情况:
①人事档案没有体现。个人档案中没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者工作经历不连续,或者因档案记载不规范难以认同。这种情况,这段年限不会被认同为“视同缴费年限”。
②个人被开除。因违规违纪,或者违法犯罪,被相关部门开除。此时,个人之前的所有的“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取消。这种情况比较多,比如违法乱纪被判刑,醉驾出事故被开除,等等。
③个人自动放弃。个人办理退休待遇时,申请放弃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并承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比较少,除非是那种根本不在乎钱的人。
三、公务员辞职后,个人视同缴费年限不会被取消
《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对公务员辞职(辞退)后的“视同缴费年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因此,公务员辞职后,只要个人不申请放弃,辞职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会依法保留,不会被取消。
试想一下,要是公务员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取消,那些工作了几十年、选择辞职下海,并且没有缴纳过一分养老保险的人的怎么办?他们不是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而是当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
四、个人视同缴费年限被取消,对个人退休金的的影响很大
对于2029年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果因为被开除或者其他原因,个人“视同缴费年限”被取消了,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将不满15年,达不到退休条件,办理不了退休手续。只有重新再补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才能正式办理退休。即使重新补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因为缴费年限只有15年,个人领取的退休金肯定比原来要少很多,可能少得让你无法想象。下面举个例子。
①比如李明原来是市直机关副局长,副处级,1971年参加工作,1989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2022年因违规违纪被判刑10年。其“视同缴费年限”25年会被取消,实际缴费只有8年不到,刑期满后,想要办理退休手续,还要缴纳7年的养老保险。其退休金应该会略高于灵活就业人员,大概2200元。退休公务员的住房补贴没有了,少部分年终绩效奖也没了。
②假设李明没有违规违纪,“视同缴费年限”没有被取消,以副处级正常退休,其退休金大概为7500元,另外还可以领取少部分的住房补贴和年终奖,每年大概4万元。全年比被取消“视同缴费年限”会多10万元左右。
因此,公务员正常辞职,“视同缴费年限”不会被取消。但是因为被开除,“个人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取消,个人退休金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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