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广播电视
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告)
2006年第3号(总第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今年3至5月,河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对河南省2004至2005年度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村村通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村村通工程”是省政府确定要办好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之一,是一项惠民工程。旨在解决郑州、洛阳、南阳、平顶山、濮阳、商丘、三门峡、新乡、鹤壁、焦作、信阳、周口和济源等13个省辖市辖属的37个县(市、区)部分农村不通广播电视的问题。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办公室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2004至2005年度,我省“村村通工程”计划建设任务为1316个自然村,其中:国家级贫困县自然村771个、省级贫困县自然村21个、非贫困县自然村524个。计划投资1547.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80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6.5万元。工程建设标准为:实施“村村通工程”后,保证入网农户能够收看到包括中央电视台一套、七套、少儿频道和河南电视台一套节目在内的4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一套广播节目(简称4+2节目)。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省辖市(不含郑州市)均已按照计划完成了建设任务,已有1222个自然村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所有实施“村村通工程”的自然村,农户都能收看收听到8套以上图像清晰、音质优美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普遍反映满意。“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科学发展观,巩固农村安定团结、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项工程共投入资金2421.2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71万元(不含国家级贫困县调整形成资金结余3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37.4万元,市(县)两级自筹配套资金1212.8万元。平顶山等12个省辖市比计划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投资956.30万元,增幅为65.28%。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按照省定计划,郑州市辖属的登封市“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为94个自然村,投资112.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56.4万元,市、县配套56.4万元)。由于多种原因,该市未如期实施“村村通工程”,未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
2.个别地方入户率偏低。例如沈丘县入户率为56%。
3.有关部门对“村村通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属问题和管理维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的产权和管理维护权责不清,管理维护缺位。
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审计机关及时向被调查单
位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常务副省长李克同志、省政府秘书长孙廷喜同志分别在《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豫审〔2006〕83号)上作了重要批示,责成有关单位重视存在问题,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引起了郑州市政府、省广电局、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办公室及有关省辖市广电局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认真整改。目前,郑州市正在抓紧实施“村村通工程”,预计今年10底可以完工,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办公室针对项目资产管理和后续维护等问题,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制度,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