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全文搜索:
要闻
鹰眼评论
联系我们
  • 清理小金库要注意抓“五鬼”
  • 姚福清
  • 2009-06-22 湖北省当阳市审计局


  • 目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同时,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和审计署也印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为了贯彻执行中央治理工作意见精神,各地都在积极行动,进行“小金库”的专项清理,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净化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将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护。《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确定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其中列举了“小金库”的七种形式,但由于“小金库”的隐蔽性,清理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笔者从多年来审计工作的实践看,在具体的清理检查中还应注重以下五点:

    一、小单位出大“鬼”

    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县级以下存在为数不少的小单位,这些单位一般只有十几个人甚至几个人,不足以设置财务机构,加之目前县级财政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零余额帐户,均实行报账制,这些单位每年的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有限,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盲点,但别小看这些单位,他们虽然预算内资金很少,预算外也没有什么正经的收费项目,但他们利用管理优势、部门优势,利用公有的办公设施、办公人员、办公经费赚取的劳务费收入,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培训收入,门面出租收入、场地经营收入等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这些收入如果没有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一般会形成单位的“小金库”。

    二、偶然收入也出“鬼”

    一些特殊的行业和部门,如:党委、人大、政府及检察院、法院等的一些内设机构,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利用行业优势收取各种赞助款、单位采购物资的各种回扣款以及利用管理权限收取的各种形式的押金、保证金等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这些收入都属于偶然性收入,不会引其外人的注意,如果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缺乏《会计法》等法律意识,就可能造成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三、变价收入“鬼”名堂

    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它的处置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变价收入应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统一进行核算,单位不能私下处置,更不能将变价款转移他用。但是,有些单位处置淘汰的办公用具、家具、设备、交通通讯工具等收入,或因疏于管理,流入个人腰包,或因单位故意作弊,收入不入帐,也易形成“小金库”。

    四、社团会费也有“鬼”

    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一般都是工会的会员,不少行业还成立了本行业的协会或者学会,这些社会团体一般会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用于活动的开展,会费的管理一般专门设账进行管理,由单位挂靠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兼管。在多年的审计实践中,笔者经常发现,有些部门为了逃避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处理一些不合理的开支,会把单位正常的收入转移一部分到这些专项资金帐上,造成单位财务收支同时虚减,造成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形成“小金库”。

    五、往来收支不是“孤魂野鬼”

    在财务检查中会发现这样一些问题,一是有些收入,如捐赠收入、废旧物资变价收入等虽然在单位账上核算,但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收入核算,而是放在单位的往来账上记账,收入增加“暂存款”,支出冲减“暂存款”,逃避财政监督,这应该是一种变相的“小金库”;二是对单位长期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该与欠款单位进行核对,防止款项收回后不入账形成“小金库”。三是在本单位账上核算与本单位业务不相关的收支。有些执收部门利用管理的权限向被管理单位索要管理费,为了方便使用,这部分钱不交到本单位账上,而是挂在外单位的往来账上,实际造成“小金库”。

总共: 1页     
相关文章

北方互联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netgroup.com.cn 授权用户:http://www.sjx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