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丽水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结果反映,该局非常重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提出的处理意见,在多次召开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上强调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审计决定,切实落实审计建议,以每次审计作为完善内部管理的良机,充分运用审计成果。
一、追缴了财政专款。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截留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455.25万元全额收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云和仙宫湖雪梨开发有限公司弄虚作假,伪造合同,骗取贴息资金5万元全部追缴入库。
二、整合了专项资金。对水利专项资金延伸审计中发现的资金历年结余数额较大、专项设置项目过多、部分专项结余长期不清,逐年结转、预算安排和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全部清理,并将清理范围扩大到其他专项资金,对滞留在部门的专项资金视情况,分别作了收缴财政、调整当年预算和纳入2009年部门预算等处理,有效整合了财政资金。
三、清理了挂帐资金。对国库处、综合处管理的财政资金部分长期挂在“暂付款”“暂存款”帐务,逐一进行了核实清查,对能收回资金作出限期收缴,对无法收回的核对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对帐户之间相互串户项目进行归并,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
四、加强了资金监管。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行政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提出强化专项资金跟踪,实行全过程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增强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五、制定了管理办法。审计发现农业龙头企业贴息资金资金存在着:部分政策或条件设置不全面,技改贷款范围、总额认定、贷款贴息时期认定不明确;申报资料不实,审核把关不严;贴息资金到位较迟、总量较少等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对此进行多次讨论,形成《丽水市级重点贴息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已正式行文下发实施。将审计建议中“明确技改贷款贴息范围、贷款总额界定、贴息归属时期、资金拨付程序、提供资料要求、申报材料审核、贴息对象公告等”内容写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