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慈溪市审计局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了慈溪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审计。审计发现该市附海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人员涉嫌渎职问题,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检察院,挖出了三名政府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
充分准备 明确重点
近年来,一方面为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解决土地指标,各级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日益增大,慈溪市两年安排土地整理开发资金近亿元。但土地整理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究竟如何?绩效情况到底怎样?有无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对这些问题,党政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舆论关注,为此,慈溪市审计局开展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审计。
在具体实施前,审计组分别走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及工程建设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多次召开审计方案讨论会,最终确定审计思路:围绕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从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和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决算等六方面开展审计。审计组还突破常规审计思路,在审前调查中选择一个已完工项目进行试审,通过试审发现工程管理中存在变更多、手续不全等情况,审计组在方案中确定将工程变更作为审计重点。
异常变更 疑点凸显
审计组进驻附海镇后,对该镇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06年完工的1个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10月开工,2006年5月竣工验收。市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526.29万元,实际投资支出398.85万元,结余127.44万元。审计组接收资料的时候,除镇财政所提供的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外,其它工程预算书、招投标资料、验收资料、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图等资料,该镇农办项目经办人均以“工程资料未归档”为由拒绝提供。该镇已是这次审计抽查的第五个乡镇,其他镇的工程资料均保存完整,而该镇为何不能提供?审计人员职业的敏感性促使他们心里绷起了一根弦。经过商讨,审计组决定暂不打草惊蛇,先对工程财务收支及中介审计报告包括所附的工程合同、结算书进行审核。很快,审计人员发现,工程其中一个标段合同约定坑塘沟渠土方工程量30万方,实际仅完成8.29万方,工程结算书(合同未注明单价)中单价为6.21元/方的土方工程量少了22万方,但工程总价仅比合同少了9万元。异常变更使审计人员产生了疑惑,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紧追不舍 初露端倪
为了解开这个疑惑,审计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对现有资料作深入审计,对所有标段合同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进行比较,并查明通过何种方式来提高工程价款的原因;另一路赴市国土资源局和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查寻其他工程资料,通过预算书、招投标资料进一步查明工程标底价格。
通过一番内查外调,审计组发现,项目三个标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均约定“单位总价承包,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概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按实调整,承包方按实际调整后的工程量施工,结算单价取合同来源标底价下浮的12%结算”,这意味着工程结算单价按标底下浮12%计算。但工程实际结算时单价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经该镇农办相关人员同意以施工困难、距离加长等名义提高结算单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工程Ⅱ标段塘堤堆平工程标底单价为2.73元/方,结算时按翻2.5次确定单价为6.825元/方,根据建设方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多计工程款81047元;Ⅲ标段坑塘沟渠填土工程标底单价为3.451元/方,结算时按翻1.2次至3.8次计算平均单价为6.21元/方,多计工程款201445元。另外Ⅲ标段工程通过变更增加填鱼塘平地挖掘机、大型堆土机台班费用259200元,且结算价未按合同下浮12%,实际该项变更属于招标文件坑塘沟渠填土工程内容,应按填土体积及标底单价计算价款。
审检联手 重拳出击
审计组立即将查明的情况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及时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变更事项进行深层次分析,认为该土地整理项目补助资金按完成土地面积计算,资金结余全部归镇所有,所以不会存在该镇虚报工程款转移资金的情况,但项目经办人存在很大的嫌疑。鉴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局领导当机立断决定将项目移送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十分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案件立项后由反渎侵权局局长亲自带队侦查,审计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经过该市审计、检察的共同核查,已初步查明徐某等3人收受贿赂、渎职造成28万元财政资金的流失。目前,该市检察院已经将3名涉案人员以渎职罪起诉至该市人民法院,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