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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笔往来款,牵出四个“小金库”
  • 程怀凤
  • 2009-07-30 江苏省睢宁县审计局


  • 发现疑点

    江苏省睢宁县审计局在对某机关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有一笔50万元的欠职工的“暂存款”科目挂账4年之久未归还,且未支付利息。经过初步审核,该款是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其中1名是单位现任二把手,借给单位资金30万元,另1名是已经退岗的原单位一把手,借给单位资金10万元,还有1名中层退休人员借给单位资金10万元。审计人员分析,按照这些人员的家庭收入状况,他们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借给单位使用,且退岗之后既不要利息,也不收回借款呢?带着这个疑问,审计组决定要搞个水落石出。

    调查取证

    审计组首先找到单位财务负责人了解情况,要求他实事求是说明资金来源,但该单位财务科长不仅没有说明情况,还写下承诺书,保证此笔借款是真实的,并承诺“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等等。这样审计人员心里就没了底,此借款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假的,那么资金来源于哪里?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审计组分别找到当事人进行谈话。首先找到已经退岗、退休的2名人员,我们说明来意、宣传有关的法律政策后,他们均不承认借款给单位,他们说只记得大约2005年4月单位领导说过:有一笔借款挂在你们的户头,心中有数就行了,但没说出资金的真实来源。随后我们又找到单位在职的二把手、借款最多的那位领导,在事实面前他只承认没有借款给单位,但资金的真实来源他并不完全清楚,具体的事情由财务科操办,单位“一把手”可能知道。了解这些情况后,审计组决定进一步追查。

    追根求源

    心中有数之后,审计组找到单位一把手,直截了当地向他摊牌,并严肃地指出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要求他说出资金来源的真实情况,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他首先说出这样做的原因和经过:2005-2006年之间,单位办公地点要拆迁,但是又没有钱盖房子,只有东借西凑一些钱来买办公楼,于是就让会计到下属单位去拿来50万元款,考虑今后不用归还,但又不好入账,怎么办?于是就想出了挂在单位几名干部头上,这样不会引起别人注意。没想到你们审计组就这么认真,一定要问清真相。但是他也没有说出资金的真正来源,让我们找财务科了解。当我们再次找到财务科长时,他不像原来那么“理直气壮”了,而且还承认自己的提供了假证据,并要求收回承诺,承认错误。对于资金来源地真实情况他带我们去找下属单位会计。

    所谓的下属单位其实是2003年之前的事了,2004年之后已经撤并,现在相当于该机关内部设置的业务科室,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职责是专门负责全县的果树栽培、指导等业务。审计组找到“单位会计”杨某某,她说那50万元款是果业站的结余资金上交给局里买办公楼的。当我们要看账时,她说“账都在家里了,我明天拿来给你们看吧”,想以此搪塞过去。这时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为了不给会计人员篡改账务内容的机会,我们随时找来车,并带财务科长和她一起去吃饭,中午一点钟后,驱车到达该会计家中,她想做任何手脚已经来不及了。

    真相大白

    在单位财务科长陪同下,我们在会计杨某某家中找到4本账薄、10多本已经装订的会计凭证以及一些尚未装订成册的原始凭证。经过一个多月的审核查对及归类汇总,该单位长期隐藏的四个“小金库”终于浮出水面:

    一是白条收回项目款、赞助费等121.68万元,其中农业项目款、育林基金等113.96万元,赞助费4.77万元,其他收入2.95万元。收支均以“包包帐”形式存放。根据杨某某提供的资料表明,白条收费不仅全部支出完毕,而且还透支5.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装修、出国考察等。上文所说的50万元“暂存款”就是局财务科长从这些白条收费中拿去用于局机关装修办公楼等开支的。

    二是以“某某果业服务中心”名义,实施“优质沙梨全园套袋技术推广”项目,到位资金50万元,项目款从局机关账上转到外省的某个人和本省其他县“某包装有限公司”账户,用于购买树苗和果园套袋,但款转出去后,果业站负责人立即提出现金,交给会计杨某某单独设账使用。经审计其中真正购买苗树支出12.5万元,餐费、考察费等其他支出12.52万元,结余24.98万元。

    三是以“某某协会”名义实施项目,到位资金98.5万元,用于项目支出72.03万元,转回上级主管局15万元,转作单位帐外收入3万元,结余8.47万元。

    四是以“某某协会”名义实施“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到位资金35万元,此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完成,但实际未实施,是通过开具虚假发票、虚列补助等方式报账,将资金全部转作帐外收入;同时还实施“山羊疫病防治及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5万元,除了购买专用设备等支出9.24万元外,结余资金5.76万元也都在账外使用。

    上述资金在使用中有部分款项以“公款私存”方式存入银行或储蓄所,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财经法规的规定,收缴了所有“小金库”余额,并对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同时将审计材料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至此四个“小金库”的查证案件终于圆满结束,一笔“暂存款”的来源也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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