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在对某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通过审计其二级独立核算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甲单位”)“其他营业收入”科目,查出该局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74000元。
该局为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所属二级单位中,除“甲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外,其他均为报账单位。在审计“甲单位”“其他营业收入”科目时,发现该科目的二级科目中有该局另一报账单位(以下简称“乙单位”)名称,发生额为46000元。调取会计凭证查阅发现,该笔收入为“乙单位”存入现金。审计人员认为,“乙单位”为报账单位,该笔资金应纳入该局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现存放于“甲单位”账上,属私设“小金库”。继续审计发现,“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二级科目中同样有“乙单位”名称,发生额为42139元,其报销发票上签字人均为“乙单位”相关人员,主要用于其招待费等支出。
为查清“乙单位”所设“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审计人员及时将此情况向该局领导反映。在该局的支持配合下,审计组深入“乙单位”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发现:近两年该单位私自印制一批学习资料出售给有关单位,共取得收入174000元,支付印刷成本100000元,盈利74000元。转入“甲单位”的46000元是其中一部分,另外28000元仍在“乙单位”相关人员手中。审计一结束,该局及时将余额28000元收缴财务部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审计机关也按有关规定对该局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