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与幽默
 
 
  • 软骨的“制度反腐优越论”急需进补“民主牌钙片”
  • 张海通
  • 2009-02-23


  • 落马贪官的“胃口”有多大?据法晚反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平均涉案金额为1026.7745万元,与2007年涉案金额平均为3506.43万元相比,一年之间缩水了7成多。但统计同时发现,被查干部多数都有受贿行为,2008年的受贿平均值是884.1073万元,这与2007年相比,大幅度地上升,2007年的受贿金额平均值为253.29万元,贪官“胃口”大了近3倍。(《法制晚报》2月22日)

    制度比人靠得住,制度反腐比运动反腐更有效之类的观点,在现代社会可谓是广为公众熟知的常识。制度反腐败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胡星斗表示,目前,中国在反腐败方面成就是显著的,从过去的运动式反腐败逐渐转变成了制度反腐败;反腐败重点也由事后惩治转变为事前预防,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反腐败路径也由中央霹雳行动转变为鼓励群众举报、重视网络监督、发挥民间网站的作用,这是具有根本意义的转变。然而在国内的现实情况中,制度反腐优越论却犹如得了软骨病的患者。去年落马贪官的“胃口”较之前年大了近三倍的事实,无异于一记重拳将“制度反腐优越论”打得几乎直不起腰来。出现这种理论和现实饭吃的吊诡现象,只因为我国反腐败制度极度缺乏一种名叫民主的钙质。

    从媒体报道的“落马贪官“案件中,公众会发现他们贪腐的手段并不复杂,对反贪局、纪委等专业反贪腐机构而言,这些贪腐伎俩根本谈不少有多少技术含量。可是在“落马贪官”东窗事发之前的漫长时间里,为何那些同级别的专门纪检司法部门总是难以有所作为?为何总是要等到纸包不住火,惊动上级高层后,在上级领导指示下才匆匆忙忙的作出雷厉风行的姿态誓将腐败官员查办?每一年都有不少“裸体做官”的贪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直奔香港等地弄个落地签,然后畅通无阻的直奔西方发达国家和家眷汇合。这些“裸体贪官”在贪污受贿攫取巨额赃款,以及转移之到境外时过程为何总是那么顺利?

    个中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贪腐的官员手中掌握着没有得到合理制约和监督的权力。靠着自己的地位和手中没有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办成以上的“难事”实在不足为奇。所以,在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没有取得质的进步之前,制度反腐可谓是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在来自强势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和干扰下,这些正气凛然的热议注定很难被决策者采纳和推行。即使它们万幸的得到采纳和推行,但要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取得让公众满意的实效看来也不会太乐观。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可谓是反腐败制度的一项有力武器。然而,在我国制度反腐败取得显著进展的语境下,这项制度只是在新疆的阿勒泰地区开始试行。从其试行的结果看。无疑大打折扣,很多网友甚至质疑其为“官员廉洁申报”,去年两会期间,即将卸任的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表示,官员工资的公示可实现,但时机尚未成熟,需要相关的配套改革,比如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的完整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个人收入可能不通过银行。稍微有一点常识的公众都知道,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绝不仅仅是公示官员工资那么简单。既然公示官员工资的时机都尚未成熟,官员财产的公示岂不是需要更长的时间来等待。让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为何收费、涨价之类的事物和国际接轨那么简单,在要求公示官员财产方面和国际接轨就那么复杂呢?

    可见,在国内反腐制度严重缺乏民主钙质的情况下,制度反腐败优越论在贪官们急遽膨胀起来的贪污受贿胃口面前碰壁也是必然的。因为民主和法治的进步才是制度反腐优越论成立所必须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获取更多的民主权利的基础上,贪官手中的公权才不能给反腐制度的推行横加各种艰难险阻,公众才能对制度反腐大大优于运动反腐的结论给予发自内心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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